〖壹〗、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 紧急采购项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执行 ,简化流程 。非紧急采购项目: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期进行的,可暂停或延期,并发布信息通知当事人。
〖贰〗 、正常办理事项: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 ,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一般采购项目,采购人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正常备案政府采购计划、申请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及进口产品审核。暂停或延期要求:除重大、特殊 、紧急项目外,其他一般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和评审活动原则上应暂停或延期 ,由采购人自行决定 。
〖叁〗、另行通知:对于暂停开标评标活动的招标项目,通过适当方式另行通知招投标活动时间。公平公正:确保对所有投标人公平公正,保证异议、投诉渠道畅通。十切实尽责履行政府职能 工作统筹:加强工作统筹 ,会同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认真做好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 。
〖肆〗 、政策发布背景与目的:财政部办公厅于26日发布通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在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 ,通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等举措,提高采购效率,保障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及时供应。
〖伍〗、不会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到 ,对于评审专家因临时封控 、管控导致的缺席、迟到等情形不予扣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指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 ,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陆〗、紧急采购项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执行,优先保障需求。非紧急采购活动: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期进行的 ,可暂停或延期,并发布信息通知相关当事人 。
询价采购(《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现货充足且费用变化幅度小的项目,通过询价方式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
紧急政府采购程序主要依据紧急情形选取相应采购方式 ,并围绕供应商管理展开,不同情形下适用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具体程序如下:紧急政府采购的适用情形紧急政府采购是在抗灾抢险、疫情紧迫 、战时动员、急需货物和设备等紧急状态下,为完成急迫任务而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 紧急采购项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 ,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执行,简化流程 。非紧急采购项目: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期进行的,可暂停或延期 ,并发布信息通知当事人。
在常规的政府采购中,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方式和程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以确保采购的公平 、公正、公开和竞争性。但在疫情防控的紧急情况下,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允许突破这些常规程序 ,快速推进采购工作 。进口物资审批: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可能适用绿色通道的情形紧急采购: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如疫情防控 、自然灾害)或紧急公共需求,可简化流程快速实施采购。例如,疫情防控期间 ,与防疫相关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无需编制预算、履行进口审批或执行常规政府采购流程,相关部门可直接组织采购 。
针对紧急政府采购,主要采用的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这些方式在《政府采购法》中均有明确规定,且在实践中并未违背法律规定。其中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费用总额的情况,技术复杂或紧急需求无法满足招标时间的情况,以及招标后无合格供应商的情况 。

施工降效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复(开)工项目完成的工作量可计取施工降效费用 ,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确定施工降效内容并编制费用,报发包方审查认可,列入措施项目费用。赶工措施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项目需要赶工的 ,赶工措施费用另行计算并明确计算原则和方法。
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费用明确为每人每天20元标准足额计取、包干使用 。具体说明如下:费用涵盖内容: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人员工资、防控物资、核酸(抗原)检测 、宣传教育和临时设施等费用。计取条件:以防控期间(不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期)施工单位的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实际人数计算。
疫情防控期间未复工的项目,工期应予以顺延,顺延工期计算从陕西省政府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20年1月25日)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项目 ,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应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顺延工期。
费用标准与范围浙江、山东规定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专项经费,包含防疫物资费、人工费 、降效费及其他费用(仅计取税金)。四川省明确降效费需单独计算 。厦门通过调整人工费动态指数(2016)及上浮安全文明施工费(20%)间接支持防控成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拖欠工程款 ,并针对复工复产中的多项问题提出具体措施。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指南》明确,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口罩、消毒物资、体温检测设备等)可计入工程造价 。
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并出台多项政策保障工程领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内容如下: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被视为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企业应加强合同工期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 。
〖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贰〗、陕西省住建厅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 、化解疫情期间工程结算纠纷,对复工复产建设项目费用计算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 ,具体如下:工期顺延相关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工期应予以顺延。整个疫情防控期间,因不能正常生产 ,发承包双方根据逐步复工情况合理计算顺延工期。
〖叁〗、地方政策与指导意见无锡市: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不可抗力因素 。因应对疫情及防控措施直接导致施工企业停工停产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 ,并免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肆〗、调整背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建筑劳务市场人工单价普遍上涨波动较大,为客观反映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水平 ,根据相关规定,对综合人工单价进行了调整。调整标准: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综合人工单价由原100元/工日调整为1300元/工日 。